29日,濟南市食藥監局在官網通報了省局對濟南市4家藥品零售企業進行隨機檢查的情況,檢查發現4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及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,有的藥店涉嫌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,有的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,非藥品經營區占用大量面積,藥品經營面積與許可條件不相符。4家藥店(藥企)中,1家GSP認證證書被收回,2家GSP認證證書被撤銷。被撤銷及收回GSP證書的企業,被要求自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》被撤銷和收回之日起,必須停止一切藥品經營行為。
此次省食藥監局進行飛行檢查的是濟南益健堂大藥房有限公司、濟南益健堂大藥房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、漱玉平民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孫村店、漱玉平民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郭店店。
濟南益健堂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,柜臺下方隔斷內存有大量藥品,經掃碼發現部分藥品來自醫療機構,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,執業藥師不在崗不能履行崗位職責,購進藥品未驗收,購銷記錄不完整。
濟南益健堂大藥房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涉嫌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,經掃碼發現部分藥品來自多家醫療機構,未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,執業藥師不在崗不能履行崗位職責;藥品非藥品混放,處方藥、非處方藥混放;營業面積中主要部分用于非藥品經營;大量藥品與其他雜物共存,衛生條件差,無溫濕度調控設備。
通報顯示,這兩家藥店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行為嚴重違反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規定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》、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》和《山東省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跟蹤檢查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有關規定,撤銷上述企業的GSP認證證書。由所在地區局對其違反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規定的行為,按照《藥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八條規定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