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車棚大門緊閉
小區內建設的公共存車棚被私人租出去充當倉庫,建車棚時各家各戶都出了錢,如今卻不能正常使用,這讓大家無法接受。近日,西安市碑林區更新小區住戶吳女士通過本報新聞熱線反映此事。
更新小區共4棟樓,以東中和巷為界,該小區1號樓與其他三棟樓分處兩個院落。1號樓住戶吳女士稱,小區建設有3個存車棚,被租出去的那個位于1號樓樓下。4月12日上午,記者來到更新小區,該小區1號樓北側有一個長10余米、寬3米左右的白色磚房,房頂鋪著彩鋼瓦,墻上的窗戶被磚塊封了起來,靠東的一個金屬卷簾門緊鎖著。小區住戶表示,這就是被租出去的存車棚。
該小區2號樓住戶趙女士說,她原先是小區居委會委員,對這個存車棚的歷史比較了解。趙女士說,更新小區是一個回遷小區,建設時就規劃了這個存車棚,因為小區沒有物業,當時包括居委會在內的相關部門決定,存車棚交由小區內一戶比較困難的住戶管理。但誰知后來該住戶卻將其出租給了一家單位充當庫房。
“存車棚建設的時候,各家各戶都出了錢,應該屬于住戶們的共同財產,私人無權把它租出去。”1號樓一名男住戶說。為了證實該說法,該住戶出示了自家的《返遷安置經濟核算總表》,表上“附屬設施收費”一項中明確寫著“自行車棚集資160元”。
住戶們表示,目前1號樓存車棚長期大門緊鎖無人看守,將其租出去的那戶人家已經不在該小區住,所以記者沒有聯系到對方。對于此事,住戶們已經向社區和街道辦反映過多次,但沒有得到解決。
4月12日,記者分別到該小區所在的更新社區及長樂坊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,兩部門均未對此事作出回應。
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:如該車棚確實通過全體業主集資修建,則其應屬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領域。《民法典》規定,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、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,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。除全體業主授權或同意外,任何人不得隨意處分全體業主的共有部分,否則涉嫌無權處分。趙良善認為,如無法通過街道辦等部門協商解決,全體業主可委派業主代表提起民事訴訟,以維護其合法權益。
文/圖 本報記者 白圩瓏
來源:三秦都市報